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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 万歌广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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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人现在正站在一个大坝上,正前方是两栋大楼,大楼中间有一个很宽的廊道连着,廊道是全透明的,廊道上方甚至还有各种高空设施,几乎复刻了现实世界所有的高空项目,而固定住那些绳子的,是伫立在云霄上的一个大型展示板,展示板被彩绘得很漂亮,多用红、黄、绿、紫这种亮眼的颜色,被各种图画围绕的正中央,用更亮眼的白色灯泡摆成了四个大字——万歌广场。“广场”两个字旁边,画了一个很大的笑脸,笑脸被涂成彩虹色。

一说到广场,人们最先想到的肯定是繁华、热闹。

然而,这里完全不一样。

这里的生机像被困在了老照片里,随着时间的流逝开始发黄发灰。

整个大楼看上去就像被水洗旧了一样,所有颜色都发着白,加上一直蒙在众人眼前的薄雾,哪一个荒凉了得。

特别是离众人最近的低层楼体,更是像被水泡了几百年一样,墙体发烂霉变,墙皮掉在地上,腐烂成暗黄色的钢筋裸露在外,有的地方零散地寄生着青苔,却也是一副焉哒哒的样子。

一眼看去,水泥地面全都湿成黑色,时不时地还往外渗点水。

沈从踢了脚旁边的景观树,刚接触到树干,他就发现触感不对。

沈从伸出手,捏了把树干,这才发现,这树已经被水泡发了。轻轻一捏,树干就凹了下去,里面的水立马争先恐后地冒出来,沾了沈从一手。

这树早就空了,完全是靠里面的水肿起来的。

一副末世景象,但地面上倒没有想象中的脏乱。

除了一些很难清除的类似肉块的东西,街道很干净,桌椅摆放整齐,被水浸坏的机器规整地排成几列,统一放在破败的门店里。所有被损坏的街道摆设都有人工复原的迹象。

只有一把遮阳伞旁边,漏了几根骨头,骨头有点泛黄,但上面很干净,没留下一丝血肉,看不出是那个物种的。骨头上,一只全身发黑的鸟站在上面,鸟羽全都缠在一起,变成几缕。

它不停地用自己的鸟喙梳理着羽毛,梳理到一半,会抬头看看四周,头点几下,继续低头梳理又缠在一起的鸟羽。

但比这些更严重的是,这里太潮湿了,空气里全是水汽,闷得厉害,光站着都让人有些喘不上气。抬头只能看到乌灰乌灰的云,又厚又重,好像下一秒就会压下来。天气很阴,地板也湿,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臭的,跟衣服洗了没干,又被捂在柜子里几百年的味道不相上下的霉味。

众人才在这站了差不多十分钟,头发已经湿完了,有的皮肤敏感的,身上已经难受了好一阵。

几十双眼睛都在盯着这片广场,没有人说话,没有人走动,身上全都红一片黑一片的,乍一看,莫名跟这个世界适配起来。

突然,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在心中升腾,透过骨头直达灵魂。

沈从搓了搓胳膊,那上面冒出了几颗红疹子,泛着痒意。连带着腿上的伤口也开始痒,像有蜈蚣在爬。

沈从想了想,依脑海里依旧一片空白,没有规则,没有背景介绍,没有通关指引。这轮游戏的一切都和之前两轮完全不一样。难道是因为游戏类型不同,通关条件也需要他们自己找?

沈从往旁边走了几步。

其他人看到有人动,虽然不知道为什么,下意识地也跟着沈从一起走。

于是,战战兢兢地绕开不知名肉块,一群人浩浩荡荡地跟在了沈从身后。

不走不知道,一走吓一跳。

这里的地板根本就不是硬的!

一脚踩上去,就像踩在只和了一半的水泥上,软趴趴的,但又粘脚的很。

沈从低头看了看,被踩过的水泥地,全都统一凹了下去,脚一离开,又很快凸回来变得平整。

刘创富是个闲不住的,他三两步走到沈从身旁,拍了下沈从的肩膀:“小兄弟,你晓得这是什么地方不?”

沈从摇头:“不知道。”他又看一眼刘创富,问,“你为什么觉得我会知道?”

这个问题刘创富是能回答的,他抬着头,语气很自信:“你身上最干净,看着厉害。”

确实,经过这么一遭,所有人的身上都血渍呼啦的,脸色又煞白,眼里满是疲态,对比下来,沈从看着是最体面的,看着很轻松,哪怕在这种环境下也有种信手拈来的从容感。

其实除了光着脚外,李舜看着也要比其他人体面很多,但明明是个很高的大块头,李舜的存在感却低得吓人,只要不主动说话,他就能被忽略到底。要不是刘创富最开始以为自己眼花了,被吓得到处走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李舜,刘创富都很难发现还有这么一个人。

刘创富看着沈从,眼珠转了转:“你心理素质挺强啊,我看你一直都很冷静,你说到底是谁把我们搞进来的?妈的,老子在妈玛混了这么多年,认识那么多人,谁敢不给我面子,他姥姥的,要是让老子知道是谁搞得鬼,我才要好好整拾他。”

众人是一直沿着广场的左边走的,刘创富的嗓门就没小过,在这片空旷的地方形成了长长的回音,但没人觉得他吵,反而希望他骂久一点。

没办法,这里太安静了,明明街道装饰地很明亮、鲜活,墙壁、店面全都装饰得五彩斑斓,五颜六色,笑脸图画隔几步就能看见一个,大片墙上漆着火色飞鸟涂鸦,那些店的店名也弄得十分独特,好好的笔画非得时不时的划出去几笔,这个折勾飞起来,那个撇捺落下去,很动漫式的场景,本来应该配的是吆喝嬉笑声,是车水马龙,但偏偏都褪了色,只留下些模糊影子。

这条街很长,偶尔会有几条不同方向的分叉,但心照不宣的,所有人都选择沿着大路走。

就这样走了十几分钟,还是一个人都没看到,连猫狗这些动物也没有踪迹,好像这个世界只有他们二十几个人了一样。

偶尔刮过一股风,就跟在雪地里洗了把脸似的,刺人,但偏偏天气还很闷,让人心燥。

胡笳应该算是人群里穿得最少的了,单薄的一件裙子,现在还成了短裙。

她实在没忍住,停下拍了拍裸露在外面的小腿,又挠了挠胳膊。

见胡笳没跟上来,余满回头看她:“怎么了?”

胡笳又挠了下大腿:“有点痒。”

“是不是被虫咬了?”余满走上前,弯腰仔细看着胡笳的腿。

还不是这个死地方,这跟住在蒸笼里有什么区别,身上哪里都在痒,怎么挠都不对味,她现在烦得只想大叫一声洗个澡,再到处发疯地跳来跳去。

尽管心里在破防,但胡笳面上笑得很温柔优雅:“可能是因为我不太适应这里的天气吧,我以前都待在比较干燥的地方,到南方旅游都很少。”

余满还是围着胡笳转了一圈,确定没有虫子爬到她身上后,才说:“没事,人的适应能力是很强的,坚持到后面会好的。”

胡笳正想说话,余光瞥到连雨,她看了眼余满。

两人走过去时,连雨正坐在地上大喘着气,拉着孙含空的裤腿才坚持着没倒下去。她身上的伤口都被红色布条包裹,身旁孙含空的衣服被撕得不堪入目。

孙含空看看连雨,又看看周围,脸上有点不知所措,只好抿着唇笑了笑。

“姐,你怎么样?”胡笳蹲下身。

连雨显然没有回答的力气,胡笳又抬起头,看向孙含空。

孙含空的头发湿哒哒的黏在一块,他正用一种有点茫然的眼神盯着胡笳。

看着有点傻。

不过孙含空并不真的傻,他很快回答了胡笳的问题:“不知道,她突然就说身上痒,呼吸不过来,心跳很快,伤口可能恶化了,但是这里环境不好,我不敢把布条弄开。”

“应激反应吧,先歇歇,现在也没药啊。”现在这种东西只能自己抗,胡笳不是专业的,但可能是职业习惯,遇到什么事都习惯问下情况,她脑子都还没反应过来,嘴就先动了,“姐平时身体怎么样啊?有没有生过其他病,接下来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,要注意一下哦。”

“没有,她身体很健康的,我经常带她一起打拳,也没得过什么大病。”孙含空挠挠头。

“啊,那应该等下就会好一点了。”

胡笳又低头看着连雨,她的呼吸要比最开始平缓了点。

“痒吗抠下就好了嘛,妹子你莫管它,越管它越痒,放到后面它自己就好了。”

在连雨坐下的时候,就有其他几个人也因为各种原因停在原地,大部分都是因为对这里的环境水土不服产生的生理反应。几十个人分成了几个小圈,但又没完全隔开,能互相看到对方。

刘创富今天刚好起四十一,好不容易有了把礼钱要回来的机会,席办得很大很有排场,酒正喝得好好的,就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。

起一的大日子,刘创富不允许任何事情打破他的好心情,这可会影响他以后的运势的。心态好,身体也好,虽然腰间还在泛着痛,他倒没感觉到其他的应激反应,轻松地从前排逛到了后排。

或许是不喜欢被人这么看着,连雨没回话,头微低着,手拉着孙含空的衣角,示意他拉自己起来。

刘创富也不在意这点礼不礼貌的问题,看连雨状态转好,转头又慰问别人去了。

这条街很长,复制粘贴式的街面布置和发白浸水的地面、墙面,很容易让人视觉疲劳。

不能再这样随便乱走了。

沈从挠了下脖子,那里也起了一片红疹子,摸着扎人,不摸又痒。他环视着四周,想找出点下一步该怎么走的线索。然而,入目的永远是那片破败。

沈从往前走了几步,从游戏一开始逐渐往后回想。

怪异的教堂、高台、火圈、碰碰车……对,碰碰车。

沈从从口袋里拿出手机。

胡笳正靠着墙一筹莫展,一点也不在意墙灰把她的衣服染成了花。

她眼尖,余光正好看到站在最外面的沈从拿出手机。

胡笳灵光一闪,双眸一亮。

对啊,她怎么没想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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